宁凤莲,男,汉族,1954年2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白山方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 记、总经理。
20多年来,宁凤莲以“诚实守信、以德经商”的良好商誉,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2010年,他所创立的“白山方大”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创下“经销名酒20年无一假货,诚信重诺20载无一投诉”的业绩。
宁凤莲始终秉承着的“诚实守信、打造名牌”的根本宗旨,用诚信良知捍卫商业道德。坚持从基础做起,从源头抓起,对所经销国内名酒一律采取厂家直接进货方式,严把商品进货关口。他把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核心内容,将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打造企业诚信品牌的重点,制定《诚信服务公约》、《员工礼仪守则》等有关规定,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以顾客(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想和服务理念。每年年初,白山方大集团都与各经营者、各店店长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和《质量诚信宣言书》等,努力构建诚信信用体系,不断提高为顾客诚信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他始终秉承“潜心经营、回报社会”的发展理念。每年“八一”建军节、春节前夕,白山方大党委一班人都要到共建单位进行慰问。每年的传统节日,宁凤莲都会带着慰问品来到白山市的敬老院,给老人们送来祝福,和他们共度佳节。汶川地震发生后,宁凤莲第一时间组织员工捐款、捐物。在2010年白山地区抗洪救灾中,白山方大集团所捐款物达 54 万元。
作为吉林省人大代表,宁凤莲提出《关于设立诚信企业基金的建议》。2011年3月,在吉林省举办的“3·15”晚会上,他将首批20万元“先行赔付保证金”递交省消协,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2012年,白山方大集团与中国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签约,给所经销国内名酒上了质量保证保险。
宁凤莲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